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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6-09-30 16:37 来源:未知  作者:zjmm  点击: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同盟(以下简称民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民盟镇江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民盟江苏省委和中共镇江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镇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含编制及人员现状)

民盟镇江市委下设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社会服务处。核定编制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行政附属编制1人),截至201512月底,实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行政附属编制1人),另有机关退休人员3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 贯穿主线,强化宣传,思想建设力求新境界

1.以推动履职尽责为重点,扎实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参观统一战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盟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夯实履行参政党职能的思想政治基础。

2.以推动践行江苏民盟核心价值观为抓手,在全市盟员中开展“学习身边人、身边事”活动。先后有20多位盟员的个人事迹被《人民政协报》、《团结报》、《中央盟讯》、《江苏盟讯》等媒体登载。赵杰文、王瑞楠等7名盟员的先进事迹被江苏民盟《大道同行》盟员风采录收录其中。

3.强化“大宣传”理念,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盟内重大活动、特色盟务工作、参政议政成果、盟员先进事迹等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和报道。全年被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录用稿件200余篇,其中:《人民政协报》2篇、《中央盟讯》3篇、《团结报》26篇、民盟中央网站5篇、《挚友》杂志3篇、《江苏民盟》杂志15篇。宣传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 围绕中心,认真履职,参政议政力争新作为

1.向我市两会提交集体提案6件,盟员人大代表提交建议案12件,盟员政协委员提交个人提案49件。其中,盟市委提交“综合防治大气污染”的集体提案被市政协列为2015年六件重点提案之一;丹阳盟员、市人大代表刘云珍提交“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个人建议案被市人大列为2015年重点建议案。盟市委领导多次参加中共镇江市委召开的双月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参与我市重大问题的协商。陈昆山主委围绕我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问题代表盟市委向中共市委提出建议;杨晓勤副主委多次在省、市部门召开的会议,市政协主席会、常委会上作专题发言,不断发出民盟参政议政的声音,扩大民盟的影响。

2.采取课题竞标方式,在全盟开展参政议政调研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共收到课题标书20件,形成8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申报完成了“生态文明法制化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两项省级调研课题

3.成功举办以“全面提升素质教育”为主题的镇江民盟第五届教育论坛。论坛共收到论文42篇,有8篇在大会进行现场交流,市政协、市教育局领导,民盟(教育)界政协委员及基层盟员近百人出席。此外,我盟还向第六届江苏教育发展论坛提交论文41篇,其中:获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

4.全年向盟省委、市委统战部等有关部门报送社情民意、建议类信息30余件。其中,《建议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德育领域综合改革“镇江模式”》和《加强乡镇医疗建设 打造基层“黄金生命救援圈”》2件信息被江苏省委统战部采用。

(三) 优化布局,创新机制,组织建设取得新突破

1.坚持人才强盟战略和“三个为主”的组织发展方针,全年新发展盟员46人,平均年龄35.9岁。

2.以创建“达标、特色、优秀”基层组织活动为契机,结合组织现状及区位因素,对全市基层组织的布局进行调整。将京口辖区内的小教、四中等四个支部进行整合,新成立民盟京口委员会。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所有辖市(区)均建有了一级民盟地方组织,在我市各民主党派中率先实现了基层组织辖市(区)全覆盖。全市现有各级基层组织47,其中:基层委员会4个(下辖21个支部)、独立支部21个、直属小组1个,盟员902人。

3.不断推进“达标、特色、优秀”基层组织创建活动的开展。全市共有41个支部通过了达标基层组织测评,达标率为97.6%。其中:达到优秀基层组织的10个,占比23.8%;达到特色基层组织的17个,占比40.5%。丹阳委员会因活动组织出色、成绩突出,被授予优秀组织奖。

4.从工作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层次,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全年组织和安排盟员参加各类培训90人次。

(四) 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社会服务频现新亮点

1.着力推动文化服务进社区,与市西津古渡社区结对共建“文化服务基地”,帮助社区建立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西津渡掌上社区;与市妇联联合举办“镇江城乡少年手拉手”庆六一大型文艺联欢活动;继续为润州、京口两区15名特困家庭儿童举办公益古筝培训班;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为市学府路小学的师生举办优秀古筝作品赏析音乐会;开展“学雷锋、送温暖”活动,为丹阳市云阳镇养老院30多位老人提供免费义诊、健康咨询和文艺表演;丹阳委员会主办了中国艺术家协会酒文化研讨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百善孝为先”国家级非遗项目《董永传说》宣传保护系列活动之一的全市手工技艺赛展演,组织部分书画家走进丹阳市练湖派出所开展“送文化进警营”活动。

2.围绕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八礼、四仪”文明礼仪素养教育活动,组织盟员专家赴监区为未成年犯举办专题讲座5场,现场受众1000多人次;继续委派京口四支部副主委蒋周健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未成年犯举办公益古筝培训班,学员人数由最初的16人扩大到了50人,并牵线在监区开设了全省首家艺术考级点,目前已有10人取得了古筝二级证书;由盟市委撰写集体提案,并与市文广新局、市图书馆多方协调,促成了镇江市图书馆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分馆61日正式挂牌运行;与江苏省句容监狱签订共建协议,成立了由盟员专家组成的法律顾问团和文化教育顾问团,开展了“法润江苏 2015春风行动”大型进监帮教活动。

3.积极响应民盟中央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的号召,由盟市委副主委、市一中副校长王瑞楠领衔,一中支部潘康、张志伟、黄慧琴、李昭侠五位盟员教师专程赴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支教活动。五位老师克服高原反应、气候变化、饮食习惯等困难,通过上示范课、指导备课等多种形式对该县近200名高中教师进行语、数、外、物、化五门课程的业务培训,得到了当地教育部门和教师们的高度评价活动同时也得到了我盟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的大力支持,16位盟员企业家为此次支教活动捐资3.6万元。

4.与市残联签订共建协议,挂牌成立镇江民盟助残社会服务基地。组织盟内志愿者、文艺骨干为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的残疾人进行体检、心理咨询、做手工游戏和文艺表演等。

5.继续在我市同心工程实验区开展智力帮扶。江苏农林学院支部、句容支部的农林专家在江苏农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句容市郭庄镇特色农业生态园区“圣果园”开展榉树种植咨询和苗木繁殖、生物除虫等养护技术指导,现场解答农民提问;盟机关干部春节前夕看望袁相村因病致贫贫困户,并送上8000元扶贫帮困金。

第二部分 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75.3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04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机关退休干部死亡追加丧葬抚恤费、新增1名公务员及发放休假补贴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175.3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5.39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8.04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机关退休干部死亡追加丧葬抚恤费、新增1名公务员及发放休假补贴等。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 0 %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 %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支出总计 175.39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56万元,主要用于民盟履行参政党职能和维持机关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34.94万元,增长27.17%。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机关退休干部死亡追加丧葬抚恤费、新增1名公务员及发放休假补贴等。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民盟镇江市委本年收入合计17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3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盟镇江市委本年支出合计17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9万元,占86.89%;项目支出23万元,占13.1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5.3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04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机关退休干部死亡追加丧葬抚恤费、新增1名公务员及发放休假补贴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7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04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机关退休干部死亡追加丧葬抚恤费、新增1名公务员及发放休假补贴等。

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机关退休干部死亡追加丧葬抚恤费、新增1名公务员及发放休假补贴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机关退休干部死亡追加丧葬抚恤费、新增1名公务员及发放休假补贴等。

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16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67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0.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04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机关退休干部死亡追加丧葬抚恤费、新增1名公务员及发放休假补贴等。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机关退休干部死亡追加丧葬抚恤费、新增1名公务员及发放休假补贴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0.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民盟镇江市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与2014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8.71%,与2014年相比增加47.97%,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车老化严重,导致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1.29%,与2014年相比下降40.1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减少接待批次和规模,降低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50.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的公务车严重老化,故障不断,车况差,导致车辆不能正常使用,由此引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的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修保养、汽车保险、过路费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遵守八项规定,减少接待规模,降低接待标准。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外省、市民盟组织来镇江调研、学习交流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0人次。主要为接待外省、市民盟组织来镇江调研、学习交流。

民盟镇江市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76%,与2014年相比增下降51.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会议次数,降低办会成本;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会议次数及规模。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0个,参加会议230人次。主要为召开民盟常委会议、全委(扩大)会议、基层负责人会议、专委会工作会议等。

民盟镇江市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67.5%,与2014年相比增加3.85%,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的盟员人数略有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降低培训成本。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95人次。主要为对基层盟员骨干、新盟员进行培训,举办参政议政、宣传信息培训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盟镇江市委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2万元,比2014年增加6.29万元,增长43.29%。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公务员及发放休假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主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16年车改后,机关保留车辆0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民盟镇江市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民盟镇江市委用于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用于机关工作人员提租补贴的基本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责任编辑:zj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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