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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民盟《关于我市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 促进静脉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被市长朱晓明批示

时间:2016-11-11 17:05 来源:未知  作者:zjmm  点击:



今年57月份,民盟镇江市委组织相关人员,就镇江市“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 促进静脉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市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 促进静脉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该建议案被中共镇江市委《镇江信息》全文专刊刊载,并被中共镇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朱晓明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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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 促进静脉产业

循环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中共镇江市委、市政府:

今年57月份,民盟镇江市委组织相关人员,就我市“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 促进静脉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关于我市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 促进静脉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现呈上,供参考。

民盟镇江市委员会

                              2016109



关于我市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 促进静脉产业

循环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是保护资源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镇江在“十三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把垃圾分类处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采取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制定规划,明确目标,抢抓试点,加大投入,完善设施等综合治理措施,促进了我市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

一是重大项目建设进展良好。采用BOT模式,先前已建成镇江光大焚烧发电厂,共发电超1.5亿度;正在新建的餐厨废弃物及生活污泥协同处理项目进展顺利,建成后我市的处理总规模260/日。农村生活垃圾除句容市外全部收运至镇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无害化处置,形成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区域统筹、设施共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3.11%,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100%

二是适时制定了专业规划和实施方案2010年,镇江市制定了《镇江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0年~2020年)》和《镇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实施方案》,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三是试点工作不断扩大。先后选择丹徒区世业镇和京口区吉祥苑、江科大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先行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经扩大到80居民住宅小区。

四是市区旧衣物回收实现全覆盖。2015年,在市区136个社区设置旧衣物回收箱800个。

虽然我市试行垃圾分类多年,但至今尚未完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在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多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垃圾制造者分类投放意识有待提高。没有建立起长期、系统、综合的宣传机制,对象单一,频次偏低,相关志愿者队伍不多,没有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氛围,市民对垃圾分类一知半解,普遍缺乏分类投放垃圾的意识,参与度不高,严格分类并投放的不多。二是垃圾混装运输仍然普遍。垃圾中转、收集、处理等后续配套不到位,全市基本上还没有配备专用的分类垃圾车,即使部分居民投放时分类了,但转运时又混合运输,出现“先分后混”的尴尬局面,从而降低了市民分类的积极性。三是垃圾处理能力亟待改善。在末端处理层面,我市垃圾处理能力捉襟见肘。镇江市城东垃圾填埋场已经饱和停用,新区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满负荷运行。特别是对于“有害垃圾”,比如废旧动力蓄电池、日光灯管等方面专业处理能力尤为不足。四是制度建设不健全。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顶层设计不完善,缺乏统一权威的指导意见,没有明确统一的分类标准,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先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其内容陈旧、分类界限、回收设施标识等也不明确。“十一五”以来政府先后颁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但原则性强,可操作性不强。五是投入经费不足。一些地方财政部门没有设立用于垃圾分类的专项资金,主要依靠城管部门、属地政府零星投入,致使垃圾分类宣传覆盖面和密集度不够,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设施配套不全,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六是市场激励机制缺乏。垃圾分类与处理的产业链及市场机制不健全,基本以政府主导,产业运行成本高,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

2016年初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抓法治建设,强化强制执行力

垃圾管理和处理产业化有其特殊性,需要垃圾管理法治化保驾护航。因此,要从省级甚至国家层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出台垃圾分类与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垃圾分类类别、标准、标识,明确在投放、收集、运输、中转、分拣、储存、回收、处置等各环节中政府、企业、社区、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立法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法规规章,加快建立餐厨废弃物排放登记制度和单独分类收运、密闭运输、集中处置体系,为垃圾分类与处理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撑。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严格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增强全民行动合力

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要抓好全社会总动员,政府先行,将学校、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宣传的主战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认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手段和报刊、杂志、板报、墙报等传统宣传渠道,制作宣传手册、公益广告、动漫图画、甚至游戏软件等宣传产品,通过电视访谈、组织市民参观、政府部门与市民对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工作,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建议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到中小学生学校课程的课外读物,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从孩子上小学开始抓起。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处理能力

加快垃圾分类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保证。一是静脉产业园,让城市垃圾管理链成为一个健康运转的循环系统。依托现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地,规划建设一批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餐厨废弃物、污泥及其他城镇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的静脉产业园,促进依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垃圾处理能力。二是要加快完善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污染防治措施。综合运用各类先进技术,突出有害垃圾的分类收运和处理,提高污泥固废物的安全处理水平,并确保生活垃圾焚烧排放优于国家标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终端、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终端建设以及其它可回收垃圾处置终端的配套建设。这些垃圾资源化处理终端可以打破区域壁垒,进行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投资,形成完整产业链条,实现规模经济。三是要改造或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的设施。垃圾桶上必须注明回收的类别和简要使用说明,指导消费者使用。配套垃圾分类运输的设备、设施,杜绝分类后的垃圾又出现混装混运的现象。

四、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激发企业的主体活力

一要建立完善市场机制。推行政企分开,大力引进民间资本,充分发挥市场激励机制,形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完整静脉产业。二要制定优惠政策。支持技术先进,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条件的再生能源企业的发展。按照市场机制要求,明确第三方治理可以参与的环节,打通城管、街道、环卫、物业等管理渠道。打破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和环卫部门各自分头运营和管理的格局,创新体制机制,将之有机结合,实行企业经营模式,通过专项补助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等方式成立垃圾处理公司,建立垃圾处理的循环系统,形成垃圾回收与处理的产、供、销“一条龙”机制。对具有处理能力、符合环保要求、具有竞争实力的企业,发放经营许可证,让它们在承担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同时,给予经营特许权和税费优惠、电价补贴、行政划拨用地等倾斜政策,从而扶持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垃圾产业,促进我市垃圾产业快速发展,形成垃圾处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五、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提高城市管理创新力

一是要注重规划指导,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居环境质量为宗旨,以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目标,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终端处置能力建设作出专项规划,并纳入镇江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二是要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意见,科学选择垃圾分类模式和技术工艺,统筹安排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布局和规模,努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环保达标、人民满意”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三是要充分利用政策导向和经济杠杆,坚定不移地落实“污染者付费,多产生多付费,少产生少付费”原则,适时调整垃圾管理政策,适度提高垃圾处置费的征收标准。四是要强化刚性约束和奖惩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考核力度,推动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zj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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