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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学研合作促进镇江跨越发展的建议

时间:2010-02-24 13:33 来源:  作者:zjmm  点击:


民盟镇江市委在镇江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的集体提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产学研合作
促进镇江跨越发展的建议

民盟镇江市委会

    高校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和生力军。我市现有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镇江高专等普通高等院校4所。改革开放30年来,驻镇高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的能力,在省内处于较前位次。在新形势下,怎样才能让驻镇高校这座人才和科技的富矿迸发出更大的能量,成为促进镇江跨越发展的中流砥柱和生力军!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立利益共享的地方与高校、企业与高校长效合作机制。
    我市产学研合作虽有长足发展,但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利益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还需要从政策体系、市场机制和支持手段等方面综合考虑来解决。
    1.企业可依托驻镇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在高校设立(工程)技术研究院,研究院不断为企业完成相应的课题,研发最新的技术成果,企业不断对研究院予以经费支持,促进它的可持续发展。
    2.校企联合在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除经常性的技术支撑外,针对企业的不同技术需求,由高校派出相应的科技人员,企业向高校支付合作费用并确保合作者的合法权益,这样不仅弥补企业研发力量的不足,也充分释放了高校的创新潜能。
    3.建立健全政府与高校、企业与高校经常化的交流沟通制度。高校与企业合作,需要一个沟通、了解、互信的过程,进而不断深入合作产生效果。构建产学研交流圈对于促进我市高校科研成果和地方经济紧密结合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建立高层次、制度化的镇江市产学研工作联席会议,形成校地互动合作机制,切实消除校地体制障碍,实质性地推进我市产学研合作,形成牢固的产学研交流圈和文化圈。加大企业和驻镇高校的双向交流力度,企业科研人才到高校做客座教授(研究员),高校研发人员到企业做项目研究(不仅仅是博士后流动站),参与实践。
    4.政府与驻镇高校之间互派科技管理干部。如驻镇高校到政府部门挂职科技副市(区)长,聘请驻镇高校专家、教授担任政府科技顾问;政府在驻镇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向驻镇高校派驻科技联络员等等。
    二、建立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着力解决驻镇高校科技自主创新中的资金“瓶颈”。
    1.在建立正常科技投入的基础上,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专利专项资金、驻镇高校科研资助配套奖励专项资金等,建立健全科技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信用制度和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2.建立和完善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尽快设立我市科技风险担保基金,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以及国家、省政府与组织的资金支持,通过项目融资、专项贷款、无偿援助、合作开发、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增加全市的社会发展科技投入,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集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资体系。
    3.调整投入的方向和比例,使企业成为研发的主体,通过制定宏观政策,合理配置有限的研发经费资源。重点支持一批技术先进、能形成自主知识权、产业化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和省市级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与国家工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给予资助、安排专项经费,鼓励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资助科技型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
    三、整合科技资源,加快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建议借鉴南京、上海等地的做法,尽快建立全新的镇江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近期可依托镇江市生产力中心,整合并优化我市各种科技服务资源,凸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功能,形成一个中心(镇江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三个平台(科技成果发布和展示平台、科技创新资源网上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中心实行“一门式”服务:一口受理、一门服务、并联审批、串联协调,使接受高技术成果转化的企业,只要踏进中心服务大厅,就能办妥完备的手续,顺畅地实行成果转化。镇江市产学研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可常设在此中心。
    四、完善高校科研管理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激励、协作机制。
    建议驻镇高校尽快改革高校科研评价体系和方法,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从单纯注重科研论文和鉴定成果的数量,逐步向以科研成果的质量、科研成果的转化、创新贡献为主的导向转变,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指标体系,适当延长评价周期,简化评价环节,努力形成潜心学术、力戒浮躁的局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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